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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改由住建消防业务窗口办理

前日,市政府召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从5月15日起,原由消防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由市、区县(市)及相关园区住建部门正式承接。副市长廖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廖建华强调,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统一思想,迅速承接这一职责,从5月15日起,市、区县(市)及相关园区住建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专门窗口,正式接卷办理审批事项;市消防救援机构派员对全市相关机构承接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并安排专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保障办事质量和效率。

会议要求,要结合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按照“工程项目谁监管,谁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原则,明确哪个部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就由该部门同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分级分部门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承接工作。(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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