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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下午,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市民认真阅读《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红网时刻长沙5月10日讯(通讯员 刘俊)自5月1日《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长沙市各地通过各种方式,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每个家庭、每个人,打通宣传“最后一公里”。5月9日下午,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学习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先锋!”当天,朝阳街道联合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长沙大厦、新华楼五一路店、朝阳派出所的党员志愿者及社区居民志愿者,大家身穿红色马甲,走上长沙街头,在火车站广场、地铁站、公交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向过往市民发放《条例》2000余本。

《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中的第四条提到:等候公共服务、使用公共设施、参加公共活动时,相互礼让,依次排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有序上下,主动为老弱病残孕、携带婴幼儿和其他有需要的乘客让座。这几天,向韶社区的彭娭毑发现社区正在组织学习《条例》,闲暇时间她也坐下来跟着学习,这次她作为社区居民志愿者向市民宣传《条例》,并结合实际跟大家谈谈如何践行《条例》,火车站周边人流、车流密集,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在这里号召大家学习《条例》,她相信文明会成为这里的一道流动风景。

此外,朝阳街道把《条例》作为广大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让广大干部职工熟知《条例》内容,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将《条例》在街道服务大厅、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处摆放,方便居民取阅学习,同时在各社区摆放《条例》宣传展板,使市民群众时时处处受熏陶。“将在街道掀起人人学《条例》、户户知《条例》的热潮,共同维护文明城市的成果。”朝阳街道负责人介绍。

来源:红网

作者:刘俊

编辑:陈佳卉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9/05/10/5505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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