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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2日起,长沙二套房契税将按4%收取

本报4月15日讯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关于调整长沙市第二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指出,在长沙市范围内停止执行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即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自4月22日起正式执行。

所谓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而早在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过去三年多时间,长沙对二套房的政策一直按照上述文件执行。■记者 卜岚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卜岚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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