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要抓紧!长沙集中缴费时间3月底截止

3月8日,记者从长沙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截止至本月底,4月及以后续缴参保费的个人自付比例将提高10%。

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但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绝不只220元。”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分为两个部分,除个人缴费外,财政每年给予补助,共同汇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用于保障群众医疗保障待遇。“如果你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就相当于国家的参保福利你没有享受到。”工作人员表示。例如,2018年,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为670元每人每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180元,财政补助490元。

此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长沙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市民,为方便居民缴费,拓宽医保缴费渠道,居民可通过如下途径参保缴费:

(1)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2)城乡居民在社区(村)、街道(乡镇)公共服务机构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可以以村为单位集体办理参保登记,征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

(3)缴费方式有三种:市内任一长沙银行柜台缴费,或长沙银行APP(“e”钱庄)缴费;关注长沙人社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12333”,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中缴费;在支付宝“城市服务”中选择“长沙人社”缴费。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可以直接通过以上渠道缴费,首次在我市参保的居民,可在工作日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从缴费90天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在此提醒未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居民,应尽快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以免错过此次缴费期”。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社〔2017〕12号)和《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17〕23号)规定:在当年度4月1日以后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市民:“由于财政部门以每年6月底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计算当年财政补助资金,7月1日后参保缴费人员需自行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

如有疑问,居民可拨打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张一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徐媛 张一叶

编辑:胡红叶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