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长沙面对重污染天气提供了“升级版”的应急规范手册。
市环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预案》的下发将建立健全长沙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空气质量指数≥201为重污染天气
《预案》中,对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组织机构职责、预警响应、应急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污染控制中,全市被分为重点控制区和重要控制区。其中重点控制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重要控制区包括宁乡市、浏阳市。其中,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将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将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将启动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响应启动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预案》明确,对应预警分级,预警响应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Ⅲ级)预警响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三个等级。
一旦应急响应启动,各区县(市)将立即采取建议性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防控和强制性污染控制等响应措施。同时,市环委会办公室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督导检查组也将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其中,红色(I级)预警响应启动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工业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停产、限产工作,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城市道路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3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在橙色预警基础上,机动车(大型客车、客运出租车、新能源汽车、抢险应急车辆等除外)单双号限行范围进一步扩大至西二环、北二环、东二环、三一大道、万家丽路、湘府路、坪塘大道合围区域(除三汊矶大桥、湘府路大桥外,不含边界道路)以内,启动京港澳高速部分路段的分流措施。
同时,持续实施黄色预警期、橙色预警期其他特别措施,例如控制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燃放烟花爆竹、散煤燃烧、餐饮油烟污染等面源污染。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将追责
《预案》同时明确,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不力的行为,将视情节和后果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据了解,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不依法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按照规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拒绝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义务的;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响应时有意设置障碍的,以及应急响应期间违法偷排、屡查屡犯的;阻碍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蓄意破坏的;不按规定报告、通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真实情况的;挤占、挪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以及其他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等,都将面临严肃追责。
来源:长沙晚报
来源:长沙环保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