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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

湖南日报1月1日讯(记者 何淼玲 于振宇 通讯员 周程)最近,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智赴北京,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手中接过“全国模范检察院”奖牌。“全国模范检察院”系检察系统最高荣誉,4年评一次,本届全国仅有38家单位获此殊荣,长沙县检察院系我省唯一获评单位。

长沙县是三湘首善之区,在2018年度全国百强县评比中排名第五,连续多年领跑中西部。长沙县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先后荣获众多“国字号”荣誉——两次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巾帼文明岗等殊荣。通过几代人的接续努力,终于捧回“全国模范检察院”奖牌。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于振宇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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