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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大瑶镇南山村打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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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大瑶镇南山村新河小区,农民搬进集中居住点,前有花园,后有菜园,旁有公园,既享有城市便利,又不失乡村情趣。长沙晚报记者 陈飞 摄

长沙晚报记者 钱娟 通讯员 孙彬 罗其晏

初冬的阳光,唤醒了沉睡的新河小区,村民张贤告伴着鸟语花香醒来,他睁开惺忪的睡眼,推开落地窗,一栋栋联排别墅跃入眼帘。“我们农村伢,住得比城里人还好。”走进浏阳市大瑶镇南山村张贤告的新家,占地面积155平方米的两层洋楼,庭前有花园,屋后是菜园,客厅铺上了大理石,装修丝毫不比城里人家逊色。这里青山环抱,绿树成荫,篮球场、健身广场一应俱全。用村民的话说,“我们既享受了城里人的便捷,又享受了乡村好山好水好生态,这就是我们向往的生活。”

“插花式”散居,山里人家盼出山

村民李仕贵原来居住在半山腰,山路逼仄难行,车子只能停在离家2公里之外的平地上,孩子上学、大人上班、老人访友不方便,这成了难倒一家人的心病。提起昔日住在山里的日子,李仕贵心里很是憋屈。“水泥路到不了家门口,能不能搬下山住?”下山,是李仕贵和家人共同的心愿。

除了山里人家对山外的渴望,还有村民们对乔迁新居的憧憬。十年前的南山村,不少破败的老屋年久失修,如插花式散布在山里、水边、林中,占据了村庄的大量空间。

碰到谁家儿子长大成人,找地方盖新房更是愁煞人。在人多地少的丘陵地带,部分农民“见缝插房”,不少人还打起了自家良田的主意。几年下来,房越来越多,田越来越少。这样下去,子孙后代靠什么吃饭?一户多宅、宅基地使用粗放、村庄建设无序、基础设施跟不上……弊端沉积,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如箭在弦上。

从散居到聚居,村民乔迁别墅群

一家五口搬离逼仄的老屋,住进两层洋楼,父辈盼了一辈子的亮堂世界,在张贤告35岁这一年实现了:两层的新房,以蓝瓦、黄墙打底,还有大气的入户门、敞亮的客厅、温馨的卧室,喝的是自来水,烧的是液化气,空调、液晶电视等一应俱全。

张贤告的圆梦故事,得从2015年说起。这一年,浏阳入围全国33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大瑶镇被列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镇。以此为起点,大瑶镇在南山村推进整村试点,探索集中居住的“南山样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原则,重新选址,建设集中居住点。改革的初衷,在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集中居住点选址新河小区,原来散居于此的7户农房宅基地,3户村民有偿退出,4户村民无偿退出。张贤告是3户有偿退出者之一,也是大瑶镇首批选择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吃螃蟹者”。

在和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后,张贤告按下了“红手印”,选择以置换找补差价的方式有偿退出,即先有偿退出宅基地,为新建集中居住点腾地,再就地重新选择一块土地回迁。

2018年,张贤告一家如愿以偿迁入新居。按照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张贤告不仅领取了24.6万元房屋补偿款,还收到了一笔意外之喜——4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分红。

打造“南山样板”,房子有颜值更有笑声

“土地竞价款用于支付房屋赔偿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剩余部分拿出七成进入村级集体经济腰包。”南山村党总支书记陈贤礼介绍,新规划的新河小区集中居住点,除2宗宅基地由原住村民置换获得,其余26宗实行择位竞价,竞标价格为10.8万元至12.8万元不等,参与择位竞价的范围为浏阳市范围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要求原有宅基地必须退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缴纳有偿使用费。

建新必须拆旧。在这一波浪潮中,村民李仕贵搬迁至新河小区集中居住点。年久失修的老宅则在轰鸣的挖掘机作业声中倒地,原址被重新覆绿,披上了“绿衣裳”。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一户一宅’的前提下铺开。”大瑶镇党委书记周森源介绍,近年来,大瑶镇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前提下,打破宅基地村域流转限制,探索跨区域流转,即在当地农村集中居住点置业定居的“外来户”,通过缴纳有偿使用费便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全镇共因地制宜规划集中居住点30个,精心打造了南山村芙蓉小区、新河小区集中居住点,兴建农家别墅57栋,节约用地面积近6900平方米。

“不图好看图实用,既要抓面子,也要兼顾里子。不在于房子颜值有多高,而在于房子里的笑声有多甜。”周森源介绍,集中居住点建设的初衷,优先考虑实用、舒适原则,将老百姓对生产、生活、生态的需要融于一体,更接地气,更讲究人性化,家家都是前有花园、后有菜园、旁有公园。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钱娟 孙彬 罗其晏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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