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东湖城管中队在辖区内分组分片展开巡查,严查秸秆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
设立了餐饮油烟、焚烧投拆点。
红网时刻长沙11月9日讯(通讯员 李均荣)“陈某、杨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处以顶格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东湖城管中队通过巡查发现,在东湖村八组发现有人正在焚烧垃圾,执法干部现场调查核实,确定是一起个人(陈某)燃烧生活垃圾的行为。在龙马社区将军山,发现有人正在菜地焚烧树叶,执法干部现场调查核实,确定是一起个人(杨某)燃烧树叶做菜地肥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两人都被罚款2000元。
治本清源,防患未然。长沙市芙蓉区东湖城管中队在辖区内分组分片展开巡查,严查秸秆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并在辖区内设立了2个餐饮油烟、焚烧投拆点,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居民进一步了解随意焚烧垃圾的危害,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李均荣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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