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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推行最严格秸秆禁烧制度 菜地焚烧秸秆,罚500元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长沙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秸秆禁烧是防治工作的重点。昨日,市蓝天办对外通报了1起典型案例。据悉,长沙全面推行最严格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制度,今年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0%,力争至2020年,全市范围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

对重点区域和路段洒水降尘

11月2日15时40分,开福区洪山街道城管办、执法中队及环保站在巡查时发现,欧某在学府华庭东侧菜地焚烧树叶,巡查人员立即对火源进行扑灭,并将当事人带回执法中队接受处理。欧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7条规定,被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处罚到位。

据悉,开福区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对重点区域、路段特别是各社区菜地进行巡查管控;出动洒水车1台,对辖区重点区域、主次干道及重要路段进行洒水降尘、路面冲洗。

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秋冬季节,由于秸秆的大量焚烧,空中悬浮颗粒数量明显增加。焚烧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降低大气环境质量。”市蓝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秸秆焚烧时产生的烟雾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等。露天焚烧带来的突出问题是产生大量浓烟,导致气压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焚烧秸秆还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可以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农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影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党政“一把手”为禁烧责任人

长沙明确,街道(乡镇)党政“一把手”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构建市、区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建立街道(乡镇)、村(社区)两级网格巡查队伍,在油菜、早稻、中稻、晚稻、烟叶等农作物收割期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长沙还制定了《长沙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将秸秆禁烧工作与当地农业项目补贴挂钩,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农村环境评星和美丽乡村评比的“一票否决”指标。对贯彻执行不力、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禁烧不力的区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程序启动责任追究。

焚烧秸秆处罚十分严厉

焚烧秸秆时,不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焚烧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焚烧秸秆时,产生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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