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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垄断车位涉嫌扰乱市场秩序

“我们小区的停车位问题从去年就开始了,昨晚车库外面的路又给堵了。”10月22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业主银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一业主买下了小区196个车位,随后在原价上加价向其他业主出售,而且只卖不租。随着小区入住率提高,停车矛盾日渐升级。(详见10月23日本报A04版)

在这个颇具荒诞色彩的事件中,引人反思的地方很多,除了不受任何伦理约束的各方逐利者外,制度规划的滞后和政策法规调控的盲点也是导致此一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

在逐利者中,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显然是罪魁祸首。众所周知,小区的停车位服务的是小区业主,一业主一车位明显是合理的配售原则,如果开发商能遵守这一基本原则,对业主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就万不会让此一事件发生。可以说,只要开发商的商业良知未泯,业主即使有通天的本领,也不可能一人“购”下196个车位。

而另一个逐利者施女士,处心积虑,利用政策空子,大发垄断横财,其行为大有可商榷处。值得注意的是,施女士所扮演的角色,到底是一个较为独立的逐利者,还是仅仅是他人的“白手套”,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从新闻调查中可以发现,至少施女士不是完全独立的逐利者,她的幕后站着另一个神秘的女人——伍瑶,以及伍瑶所持有的公司——长沙瑶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我们需要反问:伍瑶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是施女士的逐利合作伙伴,还是对施女士起绝对控制作用的幕后主谋?施女士用于垄断性购买196个车位的1400万资金来源中,有多少来自于伍瑶?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伍瑶和施女士合谋不正当牟利是板上钉钉——确凿无疑的。

因此,以施女士为名同时夹杂幕后黑手而签下的196个车位的“购买”合同是一个彻彻底底违反市场基本原则的非法合同,它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对公共利益构成了排他性的侵害,完全是非法的无效合同,理应废除。

最后,我们也要呼吁地方政府加快地方法制建设,尽快明确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保护。地下车库和地上小区是一体的,都是合法建筑的组成部分,把二者进行产权割裂,似乎并不妥当。纵览这一事件,逐利各方之所以能轻车熟路不正当牟利,就在于小区车库没纳入“产权”保护中去,使得原本可以掣肘逐利者的车库“限购”政策失去了靶心。试问,若这196个车位有“产权”烙印,伍瑤、施女士之流又怎能垄断购买、为所欲为呢?故完善制度规划、不留政策盲点,方是杜绝此类市场投机行为的关键。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英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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