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解放西路将一辆红色摩托车拦停,检查驾驶人相关证件。长沙晚报记者 余劭劼 摄
今年入夏以来,特勤大队共开展摩托车夜间专项整治十余场次,行政拘留28人。长沙晚报记者 余劭劼 摄
在位于“禁摩区”的雨花区朝晖路旁,一家机车俱乐部门店销售摩托车。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摄
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刘琦 实习生 龙美萍
8月12日晚,在雨花区黎托路,两人驾乘一辆摩托车与对向的轿车相撞,多处受伤。出事时,一人14岁、一人16岁。
在长沙,这样的涉摩交通事故并不少见,涉事的驾驶人大多是16岁至30岁的年轻人。8月6日,在雨花区沙湾路石坝路口,16岁的男孩驾驶无牌摩托车闯红灯,撞车受伤;5月18日,20岁的张某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超速逆行,撞车后不治身亡。
一次事故就是一次血的教训,却并未阻止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
相关涉摩违法行为管理现状如何?存在哪些困难?治理之路又在何方?记者连日来对此进行了调查。
禁不住的事故 骑摩托超速逆行,撞车后不治身亡
5月18日凌晨2时40分,书院路,一声刺耳的碰撞声打破了原有的宁静。20岁的张某无证驾驶无牌无保险的摩托车沿书院路由北向南逆向超速行驶,行至经贸街口时与一辆小车相撞,张某严重受伤,医护人员紧急抢救依然没能挽回其年轻的生命。事后,交警调查发现,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48.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该路段限速50千米/小时,摩托车实际车速为63至69.75千米/小时,属于超速逆向行驶。
8月6日22时48分,在雨花区沙湾路石坝路口,16岁的长沙男孩刘某凯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闯红灯行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刘某凯受伤,两车受损。雨花交警大队民警调查认定:刘某凯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在涉摩交通事故中,常常伴随着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也为交通事故的恶果埋下了种子。”
8月8日、8月9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在河东、河西等地的多个整治点打击各类涉摩交通违法行为。仅22日晚,在解放西路一个整治点上,民警就依法暂扣了12辆违法摩托车。
“还是要想办法把车搞出来,不然我的钱都白花了!”执法现场,部分违法驾驶人在摩托车被扣留后,依然表现出不屑。
“玩命”的驾驶人 为寻刺激非法改装、飙车追逐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办公室主任唐彬介绍,日常执法过程中,他们主要查处摩托车有无牌、非法改装的大功率走私车及“小绵羊”、闯禁的正规摩托车等种类,其中,大功率走私车及“小绵羊”占多数。
今年入夏以来,特勤大队就查扣以大功率、“小绵羊”为主的各类摩托车300多辆,行政拘留28人,打掉两个街头追逐团伙。此外,70余名摩托车驾驶人被满分扣证处理,83名未成年摩托车驾驶人被教育警告。
“骑大功率走私车和‘小绵羊’飙车的,基本上都是16岁到30岁的年轻人。”唐彬说,这些年轻人中又以夜店、理发店、酒店从业人员及无业人员、学生为主。他们往往没有驾驶证,没有经过培训,也没有充足的安全意识,为了寻求刺激,不时聚在一起飙车追逐。有人为了“炫酷”,甚至非法改装摩托车排气管,形成的噪声严重扰民。
“飙车时车速快,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唐彬说,一旦这些驾驶人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人逃逸,电子监控设备难以查缉,伤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是长沙交警部门整治各类涉摩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力量”,该大队综管中队副中队长袁浩介绍,他们主要采取日常勤务与夜间整治相结合、路面管控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对无牌、套牌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对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摩托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难解的困境 路面执法和源头管控均有难处
执法过程中,特勤大队民警从涉事驾驶人口中得知,他们购买走私车及“小绵羊”的主要来源既有“地下”销售点、网络渠道,也有车辆修理店、二手车交易市场,少数“小绵羊”还来自于一些正规销售店面。
8月10日,记者在雨花区朝晖路旁的高桥火焰大市场发现一个门店挂着机车俱乐部的牌子,店内外摆放着不少踏板摩托车及大功率摩托车。记者以顾客身份进店咨询,该店人员指着一辆踏板摩托车称,这辆摩托车售价3680元,时速八九十公里,顾客如果花2000多元,他们可以帮忙上牌、办驾驶证,“如果只是晚上骑一下、玩一下,没必要办。”
对此,唐彬坦言,这正是交警处理涉摩事故时存在的一大困境——源头管控。“每年我们暂扣的摩托车有上千辆,其中的80%缺乏相关合法资料及手续,最终都会被销毁。不过,销毁一批,又有一批非法摩托车冒了出来。”唐彬称,交警只能对路面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销售店面非法经营的行为应由工商部门查处,涉及走私的情况应由海关等部门查处,交警对此没有执法权限。
另一个困境在于路面执法。由于摩托车本身具有机动灵活性,加之不少违法驾驶人性格张扬、做事不计后果,交警如果在路面执法时直接驾车追击,驾驶人可能加速逃跑,极易引发事故。在部分强制拦停的情况下,部分驾驶人为了逃脱,甚至做出伤害民警的举动。8月9日,特勤大队一位民警在岳麓区枫林路拦停一辆无牌摩托车时,驾驶人竟把车推倒至民警身上后迅速逃跑,民警左小腿当即被摩托车排气管烫伤。
声音
真正的“骑士”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阿诺(化名)是一名摩托车骑行爱好者,2013年他购买了一辆哈雷摩托车,和购买汽车一样缴纳购置税、购买强制险、上牌,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后,他拿到了相应的驾驶证。
“长沙有一大批和我一样的摩托车骑行爱好者。”阿诺说,“骑士”们会不时聚在一起开展活动,“我们不玩比赛,不追求速度,更多的是享受骑行本身的快乐,表达一种生活方式。”
阿诺说,这个圈子里大多数人会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次骑行活动,车队会安排专门的安全员、技术保障员,所有人都必须佩戴头盔,保持合理的队形和速度。
摩托车骑行爱好者贺先生认为,一名真正的“骑士”,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车辆合法且手续齐全、有驾照、遵守交通规则。
呼吁
工商、海关等多部门联动才能治标又治本
从2003年开始,长沙城区便在部分路段“禁摩”,随后的10多年里,长沙不断扩大“禁摩”范围。为什么要在城区“禁摩”?记者查询发现,2008年11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曾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立法新闻发布会,“禁摩限电”是那场发布会的核心内容。“摩托车交通违法已成为交通乱源之一。从2006年至通报之时,长沙市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及死亡人数的40%和45.3%。一辆摩托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与小汽车接近,噪声比小汽车高出25.9%至30.7%。”关于“禁摩”的理由,通报如是说。
对此,贺先生希望公众认识到,爱骑摩托车的人,就和开汽车的人一样,有不守规矩的,也有守规矩的。他认为,一方面,交警应该加大对非法摩托车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合法的摩托车应该享有自身的路权,交警部门应该有序地进行引导、规范。
针对目前各类涉摩交通违法行为,唐彬称,一方面,交警部门会长期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整治,在未执法的时段,也会通过视频监控进行不定时巡查,形成震慑力;另一方面,他们也呼吁工商、海关等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进来,联合对各类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既治标又治本,才能让这一问题不断改善。”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刘琦 龙美萍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