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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利益的“角斗场” 长沙出台新政严格规范招投标

7月20日,长沙市召开招标投标管理政策新闻通气会,吹响了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战斗的号角。

红网时刻长沙7月20日讯(记者 熊晓宇)招投标领域从来都是利益的角斗场,如何遏制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7月20日,长沙市召开招标投标管理政策新闻通气会,吹响了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战斗的号角。

会议颁布并解读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三个文件,系列新政将于8月1日正式执行。

“阳光、公开和电子化运用是一个很大的亮点。”长沙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夏文斌介绍,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现行招投标工作中管理体制不顺、电子化程度较低、管理手段落后、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遏制围标串标等行业乱象。将突出阳光公开,实行信息全公开;突出现代化技术手段,充分利用电子招标投标和大数据应用,助推交易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另外还突出监管模式创新,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意见》,除了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有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人基本情况、评审结论、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必须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同时,严格实行“建管招”分离,杜绝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同体监督行为。夏文斌介绍:“利用大数据手段推动招标投标动态记录、痕迹追溯,加强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同时构建诚信体系,利用信用评价机制择优选择则中标人,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实行‘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专家不得通过QQ、微信或其他社交软件与招标人、投标人、其他评标专家保持不正当联系的,利用社交软件或其他方式违规泄露与项目评标有关信息;专家迟到20分钟将发送诫勉短信、迟到50分钟补抽评标专家……在《长沙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文件中,系列举措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现场监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评标专家的执业行为。

“《办法》对专家各类行为进行了整理归纳,对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进行了明确,在管理范围、对专家违规行为的认定等方面更加精准,同时突出教育性,贯彻批评教育与严格惩戒相结合的理念。”夏文斌表示,出台专家管理办法只是一个起点,下一步还将制定投标人、业主代表等市场主体的管理评价体系。

此外,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修订印发的《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最大的变化在于推行“评定分离”,即让评标和定标分离开来。

通过“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这意味着,评标专家的评标意见主要是起到择优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评委的绝对权力。在评委推荐的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中抽签确定中标候选排名,增加了随机性,从而增加了串通投标的难度。

来源:红网

作者:熊晓宇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8/07/20/170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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