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市纪委市监委获悉,为深化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更好履职,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据悉,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职务相应作出变更,统称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县级纪检监察员,副组长,内设处处长,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