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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莫乱放 清爽迎新春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年俗,然而它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对环境造成污染。图为2015年春节期间,三湘市场内两位环卫工推着满满一车的爆竹屑穿过烟雾向垃圾站走去,脚下是他们之前清理完的街道。 (资料照片)

少放不放鞭炮,你能做到吗?2月9日,本报第384期《你说话吧》走进滩头坪社区,来自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律师和居民代表共20余人共议“如何清爽迎新春”。

  主持人语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的过年习俗,然而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这一年俗饱受诟病,其中的安全隐患、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正逐渐被人们所了解和重视,社会上要求规范鞭炮燃放的呼声越来越大。鉴于此,长沙市政府于去年12月发布了《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了全年禁止燃放的区域以及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对于通告要求的,你能做到吗?燃放鞭炮,真能增加年味吗?2月9日恰逢农历小年,本报第384期《你说话吧》走进芙蓉区滩头坪社区讨论这一话题,来自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律师和居民代表共20余人争着发言,现场讨论空前热烈,每位话友发言完毕,都赢得一阵叫好之声。

  热议 “禁燃令”贴近实际

  邓山平(芙蓉苑小区居民):我支持“禁燃令”。燃放鞭炮既影响安全又污染空气,很令人反感。

  吕金达(天心区退休教师):我个人是不会燃放鞭炮的,也不喜欢别人放。但考虑到逢年过节,放鞭炮确实增强了节日气氛,按照习俗来讲有它的特殊意义——保平安、驱魔驱怪,这是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所以,我们要考虑,禁放少放鞭炮,会不会让欢庆的气氛打了折扣?

  杨力沙(市城管局执法监督处处长):其实,《通告》照顾到了这一点,民俗的变迁有一个渐进过程,所以除了“全年禁止燃放区域”之外,还规定“限制燃放的区域”在除夕和初一全天可以放鞭炮,腊月二十四到正月十五,白天和晚上12时之前也可以燃放。

  微尘(网友):我认为,《通告》的要求是很贴近实际的,既满足了一些人的燃放诉求,又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广大市民过一个安静、干净新年的愿望。而且把眼光放长远一点,“禁燃令”其实主要针对的是平时的“红白喜事”,它们扰民的频率更高。

  鲁新民(滩头坪社区居民):春节偶尔放一下鞭炮,是可以理解的,但平时放就不好。尤其是红白喜事,有的人不分日夜,一放就是好几天,真的很扰民。我支持政府部门严管。

  感受 燃放鞭炮的几宗错

  李博闻(湘郡未来实验学校初一学生):燃放鞭炮噪音很大,会打扰别人睡觉。每年看春晚的时候我喜欢看小品,结果放鞭炮就什么都听不到了。

  崔启明(东郡社区居民):我归纳了乱放鞭炮的三宗“错”:第一,放鞭炮有震动,产生噪音,我隔壁有一个心脏病人说,一放鞭炮就受不了;第二,产生雾霾;第三,加重环卫工人的负担。

  赵一鸣(电信花园小区居民):每年燃放鞭炮造成眼睛受伤、手受伤的事情有不少,而且影响邻里关系。你一放鞭炮,搞得小区乌烟瘴气,小车报警器响成一片。遇到脾气冲的,当场就会产生矛盾;就算不好当面指责你,从内心讲还是有意见的。

  杨力沙:烟花鞭炮的燃放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安全问题,从制作到燃放都存在安全风险,每年因为燃放鞭炮产生的火灾屡见不鲜,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二是燃放鞭炮对环境有非常大的影响,城市越大,影响越大。每逢春节,很多人讲“我们基本不能开窗”,就是因为燃放鞭炮的烟气呛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遍地,给环卫工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一旦有阴雨天气,纸屑都不能扫起来,只能用水冲,而在低温天气又容易结冰,更是雪上加霜。

  探究 滥放鞭炮多属攀比和跟风

  龚杰媛(斑马塘社区居民):如今大多数人已认识到,城里要尽量少放或者干脆不放鞭炮,为什么还有人坚持要放呢?我觉得,研究这些人的心理很有必要,可以帮助我们对症下药。

  黄健长(上东辛顿公寓居民):滥放鞭炮,有炫富的心理在里面。现在一些人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喜欢攀比炫富,凡做红白喜事或逢年过节,喜欢比谁家鞭炮多、拱门多。前段时间我看到,一个熟人因为亲人过世,放鞭炮就花了2万元。如果这个“禁燃令”早一点出来就好了,能为他家节省一大笔钱。

  星球大战(媒体工作者):从我接触到的情况来看,真正炫富者只是少数,放鞭炮的很多属于跟风。比如去赴宴,人家放了自己不放,是不是不给主人家面子?所以我们经常见到的是,要么不放,要么就是放肆地放,两种极端。

  微尘(网友):我认为,还有一种心理,就是对燃放鞭炮的危害认识不够。觉得这么点小事,怎么可能对环境造成那么严重的影响呢?他们没去想,一家放炮是小事,全城加起来污染就很大了。

  思考 不放少放鞭炮,如何保证

  思考1 严格处罚

  王金枝(滩头坪社区居民):看到“禁燃令”我很高兴,终于出台了。有了这个就看以后怎么去执行、大家能不能遵守,我们希望看到政府部门的行动。

  丁时安(东南明苑小区居民):对于那些放鞭炮抱着无所谓态度的,我认为除了谴责之外,还要有处罚的力度。现在对付河流污染有河长制,对付酒驾有交警检查,对于放鞭炮,有关部门也要认真管起来,把这件事做好,对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很大意义。上个月,长沙的空气质量比往年同期好了很多,说明整治还是有效果的,要继续保持。

  龚杰媛:严格处罚一方面是规范市民燃放行为,另一方面则是要规范业界经营。管得严,烟花爆竹店自然会逐渐减少,直至退出。市民买鞭炮的难度大了,也会减少燃放量。

  思考2 创新宣传

  黄健长:我认为对“禁燃令”要加大宣传,让人们家喻户晓。最好是在张贴《通告》的同时,把举报电话也张贴在社区内。

  陈恩德:从通告到法律法规,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市民需要逐步接受。至于管理创新,我建议参照一些成功做法。比如,我们有时让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在路边上执法,或者拿一面小旗进行文明劝导宣讲,让大家不要乱穿马路。这样的方式可以借鉴,它没有直接的行政处罚那么刚性,但又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减少抵触心理。

  思考3 倡导新年俗

  彭飞(芙蓉苑小区居民):燃放鞭炮,最初是为了驱赶野兽,后来慢慢成为一种习俗,增加节庆氛围。然而,随着时代进步、经济发展,这种习俗越来越不招人待见,我们要引导新的年俗来代替它。老百姓过年绝不只是打打麻将、燃放鞭炮这么单调,我们还要有更高雅的精神追求。比如,可以组织戏剧欣赏,组织社区开展花灯、庙会活动,还可组织花市、鲜花展。我希望,以后能形成一种共识:你燃放鞭炮就OUT(落伍)了!

  丁时安(东南明苑小区居民):什么是年味?无非是热热闹闹、团团圆圆。以前放鞭炮,确实有年味,可这样的年味是靠污染环境换来的,那还要不要呢?要有权衡,要有取舍。我宁愿这样的年味少一点,再通过逛庙会、看灯展、元宵灯会等方式弥补回来。

  部门声音

  梁晓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通告》的出台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其实都是希望能正确引导长沙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环保地燃放烟花爆竹,让长沙市民共同的天更蓝,让我们同站的大地更加洁净,让我们的母亲河湘江的水更加清澈,让我们呼吸的空气更加清晰,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家庭、公共场所的宣传;二是开展禁放和限放工作集中整治,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与相关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李湘平(市安监局烟花处处长):作为安检部门,在落实《通告》要求,严格执法上我们责无旁贷。具体来讲,一是督促区县调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和布局,禁限放区内不得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引导限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转型升级,并逐年减少直至退出零售经营;二是组织和督促区县、乡镇(街道)政府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督促区县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以销售非法产品倒查产品来源,建立市各地区、部门间联合协查、惩处机制;四是参与禁放限放工作集中整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的监督检查频次,打击处理重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公开曝光违法案件,形成执法震慑。

  特别鸣谢:滩头坪社区提供讨论场地

  总 策 划:庄居湘 李辞

  总 主 持:袁云才

  本期现场主持:袁云才

  文字整理:庹新岗

  摄 影:余劭劼

  网上传播:掌上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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