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 “没想到隔着几千公里,我的医疗费用在广州直接报了,太方便了!”提起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经历,长沙市民周女士感慨。
今天,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今年6月长沙通过省内异地就医联网信息系统键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现已扩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长沙参保者广州就医 住院直接结算
周女士是长沙市开福区参保人,退休后随子女在广东省广州市生活,办理了异地备案登记。
今年7月24日,她因病住进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直接刷社会保障卡就办理了入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时,总费用44671.59元,个人只支付了6512.99元,前后不到10分钟就完成了医保结算。
像周女士这样直接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出院时,只需结清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截至昨天,长沙市共有31家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参保人员已在北京、广东、海南、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达85人次,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达到86人次。这标志着长沙市已经完全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结算走向通途,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资金垫付压力和来回奔波之苦。
三类人员异地就医 纳入直接结算
什么是异地就医?哪些人可以享受异地就医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沙市人社局医保局工作人员。
“异地就医是指长沙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工作人员介绍,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来说有三类人员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参保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异地急诊参保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部分医疗费用 不能直接结算
工作人员提醒,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只能沿用过去的方式,返回长沙按相关医保政策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异地就医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因突发疾病进行门诊急救或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除外)和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工作人员表示,不纳入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带住院相关资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长沙市医保相关政策办理医保支付结算。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张一叶 实习生 吴乐洋
提醒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有不同
一定要注意,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时,要在异地就医协议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好就医地的协议医疗机构,只能在选好的就医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根据国家人社部及省相关规定,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政策和在长沙就医还是有区别的。省内异地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参保地政策结算。跨省异地结算: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
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哪些医院属于跨省异地就医协议医疗机构,也可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73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