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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荣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湖南日报9月26日讯(李曼斯 吴炳)今天,《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新闻发布会暨法治政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十大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名单,长沙市名列其中。

  这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自2013年启动中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项目以来,连续第五年发布全国范围内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报告》指出,近5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城市。自2014年至今的评估中,排名始终在前20名的城市有10个,即长沙、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成都、厦门。这些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相对完备,政府决策相对规范,法律实施效果较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运行良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具有典范意义。

  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长沙通过在制度设计、体制改革、城市管理、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等五大方面推进法治实践创新,让法治贯穿于政府治理全过程。为了让立法更加听民意、集民智,长沙在3个乡镇(街道)开创性地设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搭建起立法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重要平台,让立法更加“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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