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长沙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文树勋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再兴、李伟群、张能峰、张白云、杨长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缪晨光出席会议。副市长肖正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立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建辉作的关于《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6家单位进行了强化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再公布实施;表决通过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表决通过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任命荣丽萍为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任命郭家誉为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任命张治梧为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决定任命易鹰为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决定任命马琤为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决定任命沈光为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任命贺旭琼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邹志斌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文树勋为本次会议任命和决定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市监察委员会以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