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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小区两套停车收费标准,该不该
2018-09-03 09:15:35 字号:

“同一个小区,同一个停车场,收费标准却不同。”近日,记者接到长沙恒伟湘江时代广场业主投诉称:该小区物业公司对不同的业主实行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涉嫌价格歧视。

记者调查得知,长沙恒伟湘江时代广场分为住宅区域和写字楼区域,而地下停车场是两者共同使用。在收费标准上,写字楼区域的停车费用“基本上翻了一番”,从而引发写字楼业主的不满。

【投诉】

停车收费双重标准

王女士在恒伟湘江时代广场A2栋购买了一套289平方米的写字楼。今年7月1日,物业公司正式实行停车场收费。“同一个停车场,写字楼的停车费却比住宅区贵了一倍。”按照王女士的说法,业主们多次找物业公司维权遭无视后,8月28日上午大家进行维权。

记者从当日手机拍摄的画面看到,在小区停车场的3个出入口,分别被4辆私家车堵住,仅留下一个出入口正常通行。在僵持近50分钟之后,最终以物业公司强行把车拖走收场。

从业主提供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显示,住宅业主共分为3个时间段:1小时内免费,1小时到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到24小时收费10元;写字楼和商业区域分4个时间段:1小时内免费,1小时到3小时收费5元,3小时到12小时收费10元,12小时到24小时收费20元。两者相比,写字楼区域比住宅区域基本上翻番。

【争议】

不同标准是否享受了不同服务?

在多名业主看来, 要是写字楼与住宅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前提必须是:两者不共用同一个停车场。而恒伟湘江时代广场的地下停车场是相通的,共用又没进行功能区分,“收费20元的和10元的相比,却没有享受任何不同的服务。”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制定。也就是说,恒伟湘江时代广场的写字楼区域确属自行定价范围,不受约束。

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随意定价。根据相关规定,停车场有做好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的责任,让每位停车业主知情。

根据业主们的说法,6月26日物业公司的管家在“湘江时代写字楼A2”的微信群发布停车收费提示,到7月1日就正式开始收费,只有5天时间。“期间,我们多次提出抗议,却无人理会。”

【进展】

商讨功能区分方案

对此,长沙先导物业湘江时代管理中心主管董女士介绍,小区停车场收费是按照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并参考了周边楼盘的收费标准。对于公示违规的质疑,董主管回应称:应该是6月中旬就做了公示,起码提前了半个月。但具体的公示日期,其无法提供。

董女士介绍,恒伟湘江时代广场地下停车场共有800个车位,其中300个划分为住宅区,500个划分为商业区。董主管称,要是业主们觉得没有享受相应的服务,物业可以把停车场区别划分开来。

记者从恒伟湘江时代广场开发商处了解到,在业主们提出质疑后,目前工作人员已再次对周边楼盘收费模式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查,争取提出一个合理、合适的收费标准。

■记者 张浩

律师说法

未进行功能区划,实行双重标准收费违法

“恒伟湘江时代广场停车场收费办法的出台,从程序到内容肯定存在一定瑕疵。”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阶汴介绍,首先《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谢阶汴看来,物业公司与业主显然沟通不够,发布消息仅5天时间后即宣布以其标准进行收费。

其次,该小区的收费办法也涉嫌违反《价格法》中的价格歧视等禁止性条款。《价格法》第二章第14条规定: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同等条件下不得实行价格歧视,“小区在没有进行商业和住宅间功能区划的情况下,实行双重标准的收费是明显违法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浩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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