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乡市花明楼镇西湖电机零部件厂因堵塞、占用疏散通道,被“一案双罚”,对企业和安全员分别处肆仟元整和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月21日,花明楼镇执法人员对宁乡县花明楼镇西湖电机零部件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零件加工区域紧急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不符合紧急疏散条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并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花明楼镇对该企业和安全员实行“一案双罚”。同时,对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约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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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是迅速扑救火灾、地震逃生、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前提,也是外界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重要通道。拒绝“堵塞、占用、封堵”,请让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为生命留出希望之路!
来源:宁乡应急管理
编辑: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