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外资投向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鼓励外商在长依法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注重外资企业贡献,每家外资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近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沙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释放外资“引力波”。
《若干措施》聚焦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从5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方面,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湘江新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点平台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方面,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配套政策,鼓励外商在长设立研发中心、开放创新平台。
增强招引外资实效方面,优化构建投资促进网络,支持重点平台发挥带动作用,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对外资贡献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支持。
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方面,通过保障外资企业用地、用电、物流、金融、外汇、人才等要素,支持外资企业做大做强。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通过发挥外资专班作用,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外商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外商投资企业是双循环链接的纽带。”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内容。
“外资15条”不乏一些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亮点举措,干货多多。加重了“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内容,明确优化外商投资结构,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及创新发展。新增了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便利化管理制度,鼓励外商在长设立研发中心、开放创新平台,鼓励建设中欧(长沙)国际合作示范区,支持多种方式使用外资,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等内容。奖励资金方面,将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金融类外资纳入支持范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编辑: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