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省政府发布通知: 赋予长沙市1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通知明确,赋予长沙市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等1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分别由长沙市发展改革委、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承接。

长株潭可下放市级权限到开发区

据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坚持需求导向,实施精准赋权,分别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先进制造、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编制了《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明确具体事项和赋权方式。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套下放市级权限到开发区,优化赋权方式,推动更多权限全链条下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中明确,赋予长沙市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包括: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由长沙市发展改革委承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事项,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事项、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的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事项、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限事项,均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接;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事项,由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承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事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办理(一级堤防工程)事项,均由长沙市水利局承接;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事项、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审批事项,均由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委会承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均由长沙市卫生健康委承接;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含报建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事项,均由长沙市国动办(人防办)承接。

支持长株潭建设全国数字经济集聚区

通知要求,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直接赋权事项,承接部门要明确权责,省直部门要交接到位;对委托行使事项,省直部门要与承接部门依法签订赋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赋权目录,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配置赋权事项审批业务系统审批权限和账号,做好赋权事项资料交接及相关事项在线办理衔接等工作。对涉及使用国家有关部委业务办理系统或需要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业务对接的事项,省直有关部门要协助做好协调工作。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承接部门要制定具体承接方案,加强人员力量、硬件设施等相关配套,为省级赋权提供支撑,并主动接受省直赋权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

通知明确,支持长株潭地区建设全国数字经济集聚区、北斗规模应用引领区和绿心生态区,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动开发区审批服务“一个大厅集中、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印章审批”。深化“四即”(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改革,提升区域发展动能和活力。

长株潭要率先推进省“一网通办”系统

通知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赋权承接部门要细化举措,明确监管责任和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赋权事项监管到位。支持长株潭地区建立区域协同的联合监管机制;推动精准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将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此外,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要率先推进省“一网通办”系统统一受理,确保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办结率达到90%。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要主动衔接,精准对接,按照“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和“四减”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推动赋权事项进驻“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网通办”系统和政务服务大厅,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评估指导,强化考核监督,推动落实落地。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黄汝兮

编辑:韩阳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