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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非法储存危化品,罚款5万元!

近日,长沙县应急管理局接㮾梨街道应急办报告,发现某公司在该街道2处民房内非法储存固化剂、清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规,长沙县应急管理局对该涉事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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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执法人员在㮾梨街道严某的民房内发现固化剂有2桶(2.5L每桶),清漆8桶(1L每桶),在㮾梨街道柳某的民房发现固化剂有10箱(每箱6桶,2.5L每桶) ,清漆8箱 (每箱4桶,1L每桶),稀释剂11箱 (每箱6桶,1L每桶),物品均为该公司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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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不但租用民房储存危化品,员工宿舍和仓库还设置在一起,非常危险。”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租用的严某的民房约100平方米,是一个砖瓦结构的两层民房,四周为水泥砖砌墙,一楼作仓库存放该批危险化学品,二楼用于员工居住,且仓库内仅有照明灯,无可燃气体报警器、无应急收集池,不具备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条件。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要求该公司将危化品转运至专用仓库,并立案调查。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调查认为,该公司未将危化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遂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也取得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知道普通民房不可以储存危险化学品,但是贪图一时方便,现在造成了更大的损失。”该公司负责人看到处罚决定后追悔莫及。据了解,该公司主要为4S店、汽修店等提供产品,今年1月份,租赁㮾梨街道严某的民房用于汽车配套用品的存放,2月底,将配送给客户剩下的一些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在严某的民房内,后来严某的民房要拆迁,该公司便租赁了柳某的民房,将稀释剂、油漆、固化剂等转移至柳某的民房。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沙县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多措并举狠抓“打非治违”,突出有奖举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奖惩并重,依法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全力推进“打非治违”走深走实。

来源:星沙应急管理

编辑:余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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