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长沙县出台了《长沙县政策性肉牛养殖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率先全市开展政策性肉牛养殖保险试点工作。
《方案》中提到,长沙县政策性肉牛养殖保险试点保险品种为肉用牛,投保的肉牛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投保时肉牛畜龄需在4月以上(以具体断奶期为准)7周岁以下,对于外购肉牛需经过15天隔离期后方可参保。
《方案》中还提到,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疾病疫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肉牛死亡,可以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金额达15000元。保险费每年每头525元,保险对象先行自缴保费20%,再由县财政补贴80%到承保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政策性肉牛养殖保险,不仅能分散和降低养殖风险,防止养殖致贫返贫,还能够带动更多养殖户的积极性,逐步发展标准化大型养殖,引导进行技术推广,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宁霞 熊冰俏
编辑: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