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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④ | 企业使用无资质人员操作观光车,被罚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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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8月4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的观光车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人员驾驶观光车,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于8月25日前改正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违法行为。2022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仍存在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行为,违法行为未改正。2022年9月16日,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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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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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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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

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情等实际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某娱乐有限公司作出给予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观光车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一种,按其分类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为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其操作应由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本案中,当事人使用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操作使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知法、守法、合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来源:开福市场监管

编辑:王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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