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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重奖招商引资中介人

  产经周刊讯(记者 蒋云侠)长沙经开区近日向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召集令”:引荐长沙经开区以外的投资者前来园区投资的中介人,最高将获500万元的奖励。记者了解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经生效,此举将极大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到园区招商引资中来,扩大招商引资成果,推动经开区率先建成5000亿国家级园区。

  引进内外资均可获奖

  招商引资中介人是指直接引荐长沙经开区以外的投资者来园区投资,经投资方确认并与招商部门建立联系并最终促成投资的关键个人或单位。中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由财政拨款的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则不列入中介人奖励范围。区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资金。

  《办法》规定,通过中介人招商引资在长沙经开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项目企业和长沙经开区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从注册之日(增资扩股从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三年内,外资企业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美元及以上,已落户长沙经开区的外资项目新增资扩股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内资企业新形成固定资产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已落户长沙经开区的内资项目新增资扩股并新形成固定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且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亩。

  最高奖励500万元

  在奖励标准上,外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计算奖金,奖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内资项目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的3%。计算奖金,奖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值得提醒的是,对于已落户长沙经开区的外资项目新增资扩股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以实际增资扩股额为计算依据,按实际新增到位资金的5%。计算奖金,单次增资奖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内资项目这块,新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增资扩股并新形成固定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新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的3%。计算奖金,单次增资奖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新引进市内资金增资扩股并新形成固定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新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的2%。计算奖金,单次增资奖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中介人,可在每年1月和6月填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资料后报经开区招商合作局。

来源:产经周刊

作者:蒋云侠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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