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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锌废水排菜地 “作坊主”获刑一年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周智勇 孙百灵)前日,60岁的孙某某站上了天心区人民法院被告席,他因涉嫌污染环境罪接受审判。该院院长谭剑辉审理此案,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旁听了庭审。
  孙某某是河南许昌人。2015年下半年开始,他租住在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一拆迁过渡房中。2017年8月,孙某某在房内开设镀锌作坊,从事金属制品的冲床加工和电镀槽镀锌。2017年10月20日,天心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现场检查发现,孙某某的镀锌作坊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铁板、锌锭、镀锌蓝白色钝化剂。该作坊用四个大桶装置自来水冷却电镀锌板,废水就倾倒在院内,随同生活用水、雨水一并流入排水沟和雨水沟,排向墙外菜地。经采样检测,排水沟总锌470mg/L,雨水沟总锌140mg/L,超过国家标准100~300倍。专家介绍,空气、水源、食品如果被锌污染,可造成人体锌中毒,临床表现为腹痛、呕吐、腹泻、消化道出血、厌食、昏睡等。
  2017年12月7日,天心区环境保护局向天心公安分局移送了该犯罪线索。不久后,孙某某向公安机关自首。今年5月28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孙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天心区人民法院当庭一审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周智勇 孙百灵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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