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2日讯(记者 姚学文 通讯员 刘倩 曾志贤)“没想到这么偏的地方,这么晚还有工作人员在巡查。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抱侥幸心理了。”今天,长沙市雨花区市民詹某收到个人焚烧垃圾罚单后,后悔不已。据悉,雨花区黎托城管执法中队开出的这张罚单,是长沙市实施“禁燃期”后,开出的首张个人焚烧垃圾罚单。
3月10日晚上9时左右,黎托街道蓝天办主任兰川烨在带队巡查时,发现火焰路旁空地有人在焚烧纸箱等垃圾,造成很大烟雾和气味。巡查人员立即上前将火扑灭,对当事人詹某进行批评教育,并通知黎托城管执法中队赴现场进行执法。执法人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詹某进行500元罚款顶格行政处罚。
“任何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兰川烨告诉记者,自开展蓝天保卫战以来,雨花区全面落实有关规定,对违反者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姚学文 刘倩 曾志贤
编辑:唐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