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5日讯(记者 谢璐)今天,雷锋家乡长沙市望城区发布《学雷锋鼓励保护暂行办法》,全面提升学雷锋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
该办法由望城区委、区政府制定,旨在推进学雷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全区形成崇尚雷锋式人物、崇尚好人好事的良好氛围,让“雷锋家乡学雷锋”成为社会风尚。办法明确了“学雷锋标兵”“雷锋之星”“学雷锋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办法,给学雷锋人员应有的荣誉和尊重。
该办法突出了对学雷锋的兜底保障。办法明确规定:“‘学雷锋标兵’因学雷锋负伤、致残、死亡的,其医疗、交通、护理、误工、伤残、丧葬等相关费用,由加害人、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加害人、责任人,不能确定加害人、责任人,加害人、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赔偿,且负伤、致残、死亡的学雷锋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支出情形的,按照规定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采用以上办法仍未解决的费用,由区财政或区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支付。”在政策范围内,对“学雷锋标兵”的就业及子女就学等给予优待。
办法强化了对学雷锋人员的权益保障,规定学雷锋行为中受益人拒绝提供、不如实提供学雷锋证明材料,或者否认、捏造事实,诬告讹诈陷害学雷锋人员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训诫或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该办法还全方位提高学雷锋先进人员的政治待遇。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谢璐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