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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四好公路”遍布长沙县

  湖南日报12月28日讯(记者 李治)新年前夕,“中西部第一县”长沙县新购15台新能源动力公交车,将投放到新增的9条农村公交线路上。长沙县在2016年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村村通公交,组组通水泥路。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四好农村路”养护现场会上,长沙县被评为全国示范县,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近3年,长沙县财政平均每年安排3.8亿元用于交通建设,其中农村公路投入每年在1亿元以上。县道、乡道硬化率均达100%,村道硬化率达95%,全县农村公路管养里程达5760公里,优良路率达88.3%。今年,该县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在全省率先达到20万元每公里。

  长沙县公路管养已由单一管养变为“路长”综合管养,建立了由县领导担任路长,公路部门和执法部门班子成员任副路长,沿线镇街行政正职担任分路长的责任机构。出台了《长沙县农村公路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健全了地方政府、工程监理、交通部门、村民自主质监小组的四级质量监控体系。

  养护上,长沙县出台专门的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坚持“定额分配、投资包干、分级管理、目标考核”的原则,以考核结果来确定资金分配。所有建制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修哪里”“修得怎么样”,群众说了算,农村居民自觉拥护道路建设和管养、维护。

  运营上,除了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举措以外,长沙县还对春龙公路、瞿麻线、好三线等县乡道进行提质改造,扩容“毛细血管”,促进公路沿线现代农业、红色旅游业以及粮食、茶叶、蔬菜等产业由资源型向品牌型的转变,大幅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治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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