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1日讯 昨日上午,长沙市宁乡市南坪学校的6岁小朋友龚沐辰与他7岁的小伙伴结伴去抓虾,小伙伴不慎落入水井中。龚沐辰并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奋不顾身地上前救人,而是立马转身去寻求大人的支援,最终小伙伴被成功救出。今天上午,在南坪学校的“六一”庆典上,校方给龚沐辰颁发了“机智救人”的奖状。
昨天10点左右,宁乡市黄材镇黄材村,读学前班的龚沐辰与读一年级的小伙伴结伴去村子里的一个小沟渠抓虾。走着走着,迎面来了一条狗。“小伙伴以前有被狗咬过的经历,所以怕狗。”小伙伴赶紧跑,却慌不择路掉到了一个深约1.5米、宽1.2米的水井中。
“他看到这一幕,首先想到的是找大人帮忙。”龚沐辰的母亲李艳萍告诉记者,开始听邻居说孩子救人之事,她并没有当回事,但事后想起来,不免一阵后怕,“如果当时他不顾一切去拉扯救援,那可能会把两个人同时置于危险境地。”
“你为什么不去扯小伙伴上来?”面对邻居的提问,龚沐辰说,“我们学校老师说过,我们太小了,不能去救,要快点叫大人来救。”
“从孩子学会走路起,我就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因为新闻上看多了小朋友溺水、被拐卖的悲剧事件。”李艳萍说,每次看到类似事件自己都会问他,“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办?”龚沐辰也在家长不断地询问里学会了如何处理意外事件,“为儿子骄傲,既救了别人,也保证了自身安全。”
南坪完全小学校长陈燕舞表示,对龚沐辰“机智救人”的行为感到欣慰, “这是学校安全教育的鲜活教材。”
■记者 李成辉
记者手记
为孩子的“见义智为”点赞
该不该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一直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我倾向于认同不鼓励、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看法,毕竟见义勇为存在一定的风险,而未成年人恰恰缺乏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但又不能否认,见义勇为是一种优秀乃至可贵的品质。问题是,如果我们过分强调“不建议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观念,孩子长大以后会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勇气与魄力吗?
不提倡见义勇为,并不是说就见义不为。其实,看到正义的事勇敢地去做是见义勇为;未成年人遇到不可控的危险时,向成年人呼救也是见义勇为,更确切说是“见义智为”——遇到意外,用机智的方法来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更值得赞扬。
说到底,与其盲目怂恿孩子“见义勇为”,倒不如教孩子如何“见义智为”,这才是一种更合乎常理和实际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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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庆“六一”:争做美德少年
5月31日上午,长沙市2017年庆祝“六一”儿童节暨“我的中国梦——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主题活动在雨花区湘天小学举行,长沙市美德少年代表、中小学生代表一起唱响中国梦、争做美德少年的新乐章。 现场,“全国美德少年”唐荟向全市青少年发出倡议,号召大家争做美德少年。
■记者 丁鹏志 实习生 李明欢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丁鹏志 李明欢
编辑:唐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