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江晨)昨日,市蓝天办对外通报了查处的5起大气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案例1
胡某禁燃区内销售散煤案
2月2日,当事人胡某用三轮摩托车运输一车藕煤(400个)销售给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红橡花园的个体户,被城管队员在巡查时发现并交予市工商局芙蓉分局处理。市工商局芙蓉分局接案后,依据相关规定,没收整车藕煤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470元。
案例2
戴某非法焚烧处置固体危险废物案
1月31日,浏阳市淳口镇戴某将固体危险废物(废油漆桶HW49)非法焚烧处置后,托运至某废品回收店,拟作为废品变卖。经审查,这批非法焚烧处置的油漆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戴某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338条的严重污染环境罪。日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被依法拘留。这是浏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查处的蓝天保卫战首起入刑案件。
案例3
长锋医药公司非法倾倒、焚烧医药废物案
2月7日17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长沙县 梨街道映霞路附近有人焚烧失效药品,执法人员当即进行调查处置。经查,曹某某、李某等人在湖南长锋医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某中的授意下,将公司的约5吨过期失效药品,雇两台箱式货车运输至长沙县 梨街道映霞路附近,倾倒在映霞路南侧一废弃土场内,并对倾倒的胶囊剂进行焚烧,同时将4.68吨注射剂倾倒在土场西南侧低洼处。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办,已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3名。对于现场焚烧后的残渣及未焚烧的药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立即联系湖南翰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案例4
吴某非法焚烧垃圾案
1月19日,当事人吴某在长沙经开区远大路华湘安置小区对面空地焚烧废铁胶皮、塑料、矿泉水瓶类的生活垃圾,产生了有毒有害烟尘和刺鼻的恶臭气味,被长沙县行政执法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查获。该行为违法了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800元。
案例5
刘某等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
1月24日,岳麓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刘某、欧某将烟花爆竹非法存储在岳麓区桃花岭村某超市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刘某、欧某两人分别被岳麓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江晨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