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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 长沙将多举措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魏文超

  清明将至,部分市民可能想在祭扫时燃放烟花爆竹。昨日,长沙举行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禁限放工作情况。今年是长沙实施烟花爆竹“禁燃令”的第一年,截至目前,相关工作进展及成效如何?下阶段,相关部门会采取哪些措施,又会推进哪些重点工作?针对清明祭祀高峰,各部门又会怎么做?……昨日,记者围绕上述问题对公安、民政、民宗、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问政嘉宾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车丽华

  长沙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贵志平

  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鸣

  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欧俊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彭建波

  严查必究

  警方已查处144起违规燃放案件

  记者:今年以来,长沙公安机关共查处了多少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车丽华:按照“每起必查、查实必究”的原则,今年以来,长沙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44起,办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9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起,处罚153人,其中行政拘留9人、罚款144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同时,长沙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1万余人次,检查门店4万余家,重点巡查了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以及婚丧嫁娶、开业、祭祀等易燃放烟花爆竹的对象及区域,源头管控,防患未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

  环境改善

  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增加5天

  记者:今年,长沙开展禁限放工作,对环境起到了怎样的改善作用?

  欧俊:燃放烟花爆竹既会造成固体垃圾污染及噪音污染,又会造成空气污染,燃放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使PM2.5指数上升。

  长沙出台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后,已显现初步成效。截至3月29日,长沙今年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累计达60天,优良率为62.5%,较2017年同期增加5天,主要污染物明显削减。此外,今年正月初一,长沙空气的主要污染物PM2.5、PM10浓度较2017年正月初一下降35%和47%。

  管控要求

  三年内中心城区取消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记者:下一阶段,市禁限放办会采取哪些主要措施来推进“禁燃令”的落实?

  车丽华:在中心城区禁放时段、禁放范围内,我们以听不到鞭炮声音作为检验禁限放工作成效的标准。为实现这一目标,市禁限放办将采取“两精准、两严控和一加强”过硬措施,深入推动禁限放工作开展。

  街道、社区牵头,与辖区内所有门店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防范工地开工、商店开张燃放烟花爆竹,随时掌握辖区内婚丧喜庆、开业庆典、乔迁搬家信息,主动上门送达《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安监部门牵头,落实中心城区禁限放范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只减不增、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予年检年审、三年内中心城区取消零售网点”源头管控要求。公安部门牵头,要求自禁放时段起,凡是向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严审批、严格控制。

  此外,市禁限放办将加强工作督导,压实区县、部门监管责任,倒查责任落实情况,并将问题通报追责,推动面上工作落实。

  记者:城管部门作为参与其中的一个执法部门,若发现违规燃放、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会怎样管理?

  彭建波:城管部门将依据自身职能职责,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现象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占道设摊经营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我们将坚决依法查处,当场收缴烟花爆竹,并对行为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要求其及时清扫垃圾,保持市容整洁。

  对于巡查时发现、群众举报的在禁限范围、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当场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将一律通知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另外,对于门店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们将配合公安、工商、安监、街道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清明举措

  中心城区所有陵园派人24小时值守

  记者:清明节期间,市禁限放办会采取哪些特别的措施来管理?

  车丽华:清明节期间同样属于禁放时段,市禁限放办将抽调公安、城管、民政、民宗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工作指挥调度,3月30日至4月8日,禁限放办会分3个小组,对中心城区特别是墓地、陵园进行现场督导,防止违规燃放。

  同时,我们要求中心城区所有殡葬、墓地和陵园,派人24小时值守,落实禁放工作。我们会部署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巡逻民警,加强湘江、浏阳河等水域沿岸巡查,播放《通告》内容,防范违规燃放行为。

  我们希望市民主动抵制、积极举报监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守护蓝天、建设美丽长沙。

  记者:清明期间,市民政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落实禁限放工作?

  贵志平:清明期间,我们将在金陵城市绿化墓园和明阳山福寿苑公墓提供电子鞭炮租赁,用电子鞭炮替代传统烟花爆竹。各公墓单位在进出通道、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牌。同时,我们将组织在各公墓设立文明劝导员,通过进园提示、专人巡查、及时劝导等措施,确保清明祭祀期间文明祭扫,防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记者:市民宗局将如何做好信众的工作?

  张晓鸣:宗教活动场所是公众聚集的场所,很多还是文物保护单位,加强消防工作尤其重要。一方面,我们将在中心城区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警示牌,并明确专人开展巡查劝阻。另一方面,我们将开展广泛的宣传,坚决落实相关规定,做好广大信众的思想工作,采取电子鞭炮等方式来引导信众文明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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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祀放鞭炮被罚500元

  长沙晚报讯(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彭勇)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的陵园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但有些祭扫者却并不遵守规定,事后吃了“罚单”。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通报了两起类似案件。

  4月1日下午4时许,市民孟某在天心区书院路旁的上善园陵园进行祭祀活动,违规燃放鞭炮,被天心公安分局裕南街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警方对孟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4月2日上午8时许,市民陈某在天心区书院路旁的金陵城市绿化墓园祭拜逝者,也违规燃放鞭炮,被民警查获。事后,他同样被警方处以行政罚款。

  据介绍,清明节临近,针对辖区湖南革命陵园、上善园陵园等地人流量大的特殊情况,自3月30日起,该分局裕南街派出所由值班所长负责综合调度,每天安排10名警力投入到安保工作中,在各陵园出入口放置电喇叭,劝导群众文明祭祀,告知大家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魏文超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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