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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49家单位涉污染环境被立案处罚

  本报记者 陈丽安 长沙报道

  3月29日,长沙市环保局通报了4起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据悉,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市环保部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从严执法、从重处罚,重点解决突出污染源问题。今年1月至3月上旬,长沙市环保系统立案处罚149家单位(比2017年同期上升44.67%),拟处罚金额710.9万元(比2017年同期上升274.75%),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8件18人,移送刑事犯罪案件4件8人。

  案例一

  天心区某设备经营部非法排污

  执法人员对天心区某设备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无环评手续,车间无污水处理系统,现场存在大量废机油等有毒物质通过沟渠外排(无防渗漏措施)入城市管网。

  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天心区环保局2月28日将该案移送天心区公安分局,经区公安分局调查,情况属实,3月10日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该案法定代表人徐某某、2名现场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通过暗管排放危险废物

  通过天顶街道网格化系统,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处位于岳麓区天顶街道尖山村的非法作坊。经调查,王某在此处作坊从事机械零件表面处理(氧化发蓝工艺)作业,产生的碱性废水经自建沉淀池简单沉淀后,便通过自设管道排入道路排水管道。

  3月16日上午,岳麓区环保局将王某涉嫌通过暗管排放危险废物一事移交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

  医药公司非法焚烧危险废物

  2月7日17时许,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经现场调查发现,某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安排员工李某、张某雇佣两台高栏货车,运输危险废物至长沙县榔梨街道的土场进行处置,将其中一车胶囊剂进行倾倒并焚烧,将另一车重4.68吨的过期药品倾倒在土场西南侧低洼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张某移送刑事拘留,并移送长沙县检察院起诉。

  案例四

  一车油漆桶引出一起环境刑事案

  1月31日下午,在106国道淳口镇境内,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满载着焚烧过的废油漆桶。调查发现,浏阳市某木业公司油漆打磨作业工作班组长戴某未取得相应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资质,违法将固体危险废物废油漆桶(HW49)多次从该公司运至自挖土坑内焚烧,然后送到当地献平废品回收站储存,经浏阳市公证处称重计量,油漆桶累计有4.23吨。

  戴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浏阳市环保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当事人戴某3月4日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

  8家单位存环境污染隐患被处理

  本报长沙讯记者从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获悉,近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全市开展蓝天保卫战2018年第13次环境保护集中执法行动,共检查排污单位86家,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8家排污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其中进一步开展调查4家、责令限期整改4家。

  3月10日至1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全市开展蓝天保卫战2018年第13次环境保护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禁燃区内涉锅炉燃煤设施企业、工业炉窑企业进行排查。具体情况如下:

  芙蓉区:共检查排污单位6家,对湖景1号家庭旅馆、蜗窝家庭旅馆使用燃煤锅炉的环境问题,芙蓉区环保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依法处理。

  岳麓区:共检查排污单位11家,对洋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不规范、医疗废弃物未分区存放的环境问题,岳麓区环保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雨花区:共检查排污单位4家,对优粉家家、福鑫旅馆、奥莱酒店、尚家快捷宾馆使用热水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雨花区环保局当即对其拆除,并要求这4家单位负责人接受进一步调查。

  望城区:共检查排污单位11家,对长沙北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大业分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问题,望城区环保局责令其限期完善相关手续。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丽安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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