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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标准大涨 《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3月起实施

  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 通讯员 张展)《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在全市全面实施,助力3.1万特困人员幸福感。市民政局昨日特别对此进行详细解读。根据规定,凡持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畴。

  3.1万特困人员应保尽保,助力脱贫攻坚战

  全市现有特困人员3.1万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共投资6亿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83所,增加床位8000余张;投入1000万元,完成30所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建设照料护理床位600张;投入3200万元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安全改造60所。目前,全市102所敬老院共有床位1.1万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400人,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56.2%。

  特困人员是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也是脱贫攻坚重点帮扶对象。《办法》从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全方位与扶贫攻坚缜密衔接。新政实施后,财政将每年安排2.5亿元基本生活费、7000万元医疗救助金、8700万元照料护理补贴、1300万元丧葬费,全面保障3.1万特困人员的衣食住医葬等基本生活权益以及照料护理需求。

  供养标准最大涨幅1.5倍,最高每月715元

  《办法》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建立特困供养保障标准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主城区和望城、长沙县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由450元提高到715元,增幅59%;浏阳市、宁乡市由260元提高到650元,增幅150%。并增列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护理补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执行,2018年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主城区(非主城区)分别为158元(143元)、263元(238元)、527元(477元),另外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分散供养中患精神病、传染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上浮50%。照料护理补贴原则上不发放给特困人员本人,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统筹安排使用。

  首次提供照料护理,供养服务纵深优化

  全市现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4000余人,占全市特困供养对象13%,这部分人大多已丧失或部分丧失吃饭、穿衣、行走等基本生活能力,特别是生病照料护理需要更加迫切。

  《办法》突出人本关怀,首次将照料护理纳入制度的“笼子”予以保障,首次为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财政将每年新增支出8700万元,通过购买住院护理险、聘请照料护理人员、内强敬老院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为其提供日常看护、基本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张展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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