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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每年安排4.2亿元救助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办法明起实施 首次发放照料护理补贴

  本报2月27日讯《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全面实施。今天,长沙市民政局对该项新政作了详细解读。

  全市共有特困人员3.1万

  根据规定,凡持有长沙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均被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畴。

  长沙市现有特困人员3.1万人。近年来,全市共投资6亿元新建、改扩建敬老院83所,增加床位8000余张;投入1000万元,完成30所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目前,全市102所敬老院共有床位1.1万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400人,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56.2%。

  《办法》从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全方位与扶贫攻坚缜密衔接。新政实施后,财政将每年安排2.5亿元基本生活费、7000万元医疗救助金、8700万元照料护理补贴、1300万元丧葬费,全面保障3.1万特困人员的衣食住医葬等基本生活权益以及照料护理需求。

  首次为特困人员

  发放照料护理补贴

  《办法》首次以制度的形式,建立特困供养保障标准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主城区和望城区、长沙县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由450元提高到715元,增幅59%;浏阳、宁乡由260元提高到650元,增幅150%。并增列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护理补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2018年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主城区(非主城区)分别为158元(143元)、263元(238元)、527元(477元)。

  另外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分散供养中患精神病、传染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上浮50%。照料护理补贴原则上不发放给特困人员本人,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统筹安排使用。

  据介绍,长沙市现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4000余人,占全市特困供养对象13%。为此,《办法》首次将照料护理纳入制度的“笼子”予以保障,首次为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财政将每年新增支出8700万元。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张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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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叠加享受多种补贴

  2月27日,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长沙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施行两年,已实现了区县全覆盖,截至2017年末,长沙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市本级下拨各区县(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总额8800万元。其中,全市有49472名重度残疾人申请享受了护理补贴,56481名困难残疾人申请获得特殊生活补助。

  按照规定,长沙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挂钩,让符合标准的残疾人,能够叠加享受多种补贴,并能择高享爱福利性生活津补贴或护理补贴。

  长沙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两项补贴”将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对于那些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福利性生活津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津补贴。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苏胜希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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