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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 惠及近10万户家庭

  长沙晚报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孙浩

  “真心谢谢你们,了结我一桩心病。”日前,在银盆南路277号4楼长沙市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处遗办”),来自雨花区天湘华庭小区的段贵华将一面锦旗送到市处遗办工作人员手中,锦旗上写着“房产处遗攻坚克难喜圆梦,春风化雨温暖人心最感恩”。“这是我们338位业主最想表达的心声。”段贵华说。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住建委2018年工作大会上了解到,经过3年的努力,截至去年底,长沙市处遗办共计完成房产处遗办证和交办任务95677户,基本实现处遗工作目标,兑现了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承诺。一大批像段贵华一样长期为不动产权证书而维权奔波的市民领到期盼已久的“大红本”,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案例 齐心协力为办证业主解难题

  位于沙湾路的天湘华庭是典型的集各种“疑难杂症”于一身的处遗项目。段贵华告诉记者,他2010年搬进了小区新房,搬家的喜悦没持续多久,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开发商老板带着数百万元物业维修基金、契税等“跑路”了,而且房子建设过程资料不全,导致房产证办不下来。天湘华庭像段贵华一样情况的共有338户,小小的房产证成了他们最大的心病。

  “从街道办事处到区里,再到市里,这几年我们把能跑的地方都跑了个遍,也曾为了办证上过访、打过官司。”段贵华说,几乎所有地方给他们的答复都是“这个问题解决不了”。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15年,天湘华庭被纳入全市房产办证处遗范畴。“刚开始与市处遗办打交道的过程中,因为心中的急躁,还与他们红过脸、争吵过,但是他们态度一直很好,尽力为我们想办法。”小区业主刘玺玉告诉记者,慢慢地她发现事情终于有了些进展,市处遗办也成了他们的“娘家”,她跟所有工作人员都成了好朋友,“有任何问题找他们总能得到回音”。

  “在办证处遗过程中,从市处遗办到区政府,再到各相关职能部门,都给了我们很大帮助。”刘玺玉介绍,为解决小区处遗办证难点,雨花区实行区领导包案制和部门联席机制,多次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对策,寻求突破口,解决了项目房产办证前提条件,最终使小区栋证顺利办了下来。接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小区分户证办理,确保不动产权证书早日发放到每位业主手中。

  攻坚 房产办证处遗工作进入“深水区”

  房产办证遗留问题一直是牵动着千家万户的“老大难”问题。自2015年起,长沙市委、市政府集中处理房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郑重承诺用2至3年时间彻底解决“来源合法、安全合格、权属清晰”的房屋产权证问题,把解决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民生实事全力抓紧抓实。

  为推进这一工作,长沙设立市处遗办,由市住建委牵头,专门从政法、住建、国土、规划、财政等单位抽调20多名人员集中办公。区县(市)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建立“以区为主、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的处遗工作机制,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和区县(市)的绩效考核。

  至2016年底,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全市共计完成房产办证处遗77818户,完成总任务的85.91%,芙蓉区城市生活家、凯通国际城,天心区金秋小区、无线电厂宿舍,开福区华盛新外滩、唐朝大厦,雨花区和顺苑、城市快线大厦,岳麓区曙光泊岸、盛大泽西城等一批房产处遗项目得到妥善解决。

  时间进入2017年,也是兑现房产办证处遗承诺的最后一年。“按先易后难的处遗策略, 越往后情况就越复杂,推进就越难。”市住建委主抓这项工作的副主任杜湘晖对记者说,2017年可以说是“啃骨头”甚至是“啃石头” 的一年,处于处遗工作的“深水区”。

  驻点处遗办的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陈燎原介绍,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每个项目都有疑难杂症,归纳起来就是无钱、无证、无人的“三无”项目,即开发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未缴清相关税费;用地或报建审批手续不齐;开发企业吊销或注销,自然消失或“跑路”下落不明无经办人等,“每个处遗项目都十分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逐个击破。”

  为全面完成处遗任务,打好处遗攻坚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调度,明确了处遗攻坚扫尾的工作机制:主要是通过组织召开区级初审会和市直部门会商会来共同决策,加快推进房产办证处遗工作。去年全市共召开10次处遗工作会商会,处遗未完成的71个项目上会研究,形成了解决方案,由区县(市)政府形成处遗会商会议纪要并报市政府同意备案,项目过会率为100%。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逐案会商、逐案督查,各区县(市)、各部门积极出谋划策,共同担责,强力推进处遗工作。目前,除10个项目因涉法涉诉暂缓处理外,所有处遗项目全部交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开辟绿色通道,专人专办,加快为遗留问题项目业主办证。

  长效 防止不法开发商再次侵犯群众利益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市处遗办创新制定“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责、先证后诉”的“三先三后”原则,采取购房人办证与追缴项目建设单位税费相分离措施,依据实际情况对问题开发商进行司法、行政限制,尽早为市民办证。

  根据“三先三后”的原则,虽然为业主先行办理了不动产证,但开发企业应承担的责任不能放过,处遗后续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善:要求责任主体对违反规划、消防及安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征收主体要加大欠费的追缴力度,各区政府统筹税费征缴,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加大对未按时缴纳税费及违规的不诚信开发商的限制,严肃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同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发生,防止不法开发商再次侵犯群众利益,市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市处遗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政府重点监督、银行日常监管,既保障群众利益,又方便企业运行。”该负责人说,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使得群众利益受损。同时,长沙正在研究探索建立新建商品住房交证长效机制,避免出现新的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维护购房者利益。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孙浩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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