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1日讯(记者 唐朝昭)记者从今日上午举行的长沙市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本月15日起,长沙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也称“黄标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限行时间为全天,限行区域扩大至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本次限行的对象为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交警部门将联合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对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驾驶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同时,对未年检、未购买交强险及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黄标车,将依法依规暂扣车辆,实施顶格处罚。
按照要求,今年12月30日前,长沙将完成全市所有黄标车淘汰任务。根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长沙黄标车保有量为29497辆,约占全省总量1/4。截至11月上旬,交警部门已实际注销淘汰20277辆,淘汰比率为68.74%。
据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泽阳介绍,目前,国家明确需淘汰的黄标车定义是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7个条件来确定,符合其中任何一条均应淘汰,长沙先后于2015年3月和2016年2月发布了黄标车限行要求,限制通行时间范围逐步扩大。“此次《通告》可以说是长沙‘史上最严’的黄标车限行规定。”
“我市源解析结果显示,长沙PM2.5中约有25%来自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其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70%左右。”据市环保局副局长李中秋介绍,目前,长沙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时限截止至2017年12月30日。目前,全市已完成十批1722辆黄标车共计1252.3万元补贴发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朝昭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