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实习生 魏玉婷)“我们驾驶警用摩托车从旁边经过时,看到这辆车子没有熄火。没有下雨,车子雨刮器却不停刮动,觉得可疑。”昨日上午,芙蓉区交警大队铁骑中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案件。
昨日8时左右,铁骑交警沿人民路自东向西巡逻时,在人民路曙光路口公交站处发现一辆白色起亚小车停在路边机动车道上。“没有熄火,没打双闪,雨刮器在不停地刮动。”铁骑交警戴鹏飞觉得可疑,便下车前去查看,发现驾驶人正在车内呼呼大睡,随即敲打车窗,示意他打开车门。
刚打开车门,民警便闻到驾驶人谭某身上散发浓浓的酒味。测试仪显示,谭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发现,谭某的驾驶证、行驶证均不在车上。通过天网监控,记者看到昨日3时许,谭某驾驶的车子沿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车上只有谭某一人,不一会儿车就停在了路边。
芙蓉区交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李杰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查时车子没熄火且监控拍下了谭某停车全过程的视频,因此可以确定是其本人驾车;由于谭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因此可判定他涉嫌醉驾。”办案交警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魏玉婷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