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今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天心区即日起至2023年6月,在全区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整治的对象重点聚焦“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重点整治以下三类安全隐患
针对四类重点对象,整治的重点范围包括:
1.共性突出风险。包括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并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瘫痪停用。
2.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包括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室内(外)消火栓水压不足。
3.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包括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明确具体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22年8月至11月底,集中整治四类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第二阶段是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将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具体如何操作?首先,组织分类评估。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四类重点对象,围绕突出风险情形,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负责组织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评估工作,9月30日前建立建筑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
其次,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天心区各街道应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针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督促立即整改。针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推动逐步落实更换措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对于室内(外)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水压不足的,要督促全部整改,加强检验维修;对于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的,要督促及时搬离、清除,整改落实到位。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最后,各街道要组织对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核查,检验整治成效。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抽查,核查校验过程中,超高层建筑、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随机抽查数各不低于底数的10%,高层公共建筑、老旧高层住宅随机抽查数各不低于底数的5%。对核查不合格的,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紧盯不放,直至彻底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核查合格的,继续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