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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慈善总会设立乡村振兴慈善基金,首批14个村意向筹资420万元

长沙慈善总会设立乡村振兴慈善基金,首批14个村意向筹资420万元

8月25日,长沙市慈善总会举行“乡村振兴慈善基金”和“社区发展慈善基金”签约仪式,市慈善会与9个村民委员会和5个社区签订基金合作协议,意向筹资42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发展。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主体作用及在乡村振兴、社区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助力共同富裕,市慈善总会设立“长沙市乡村振兴慈善基金”和“长沙市社区发展慈善基金”,经与乡村振兴局共同协商推广,截至目前,长沙县金井镇王梓园村、浏阳市官桥镇集镇村、浏阳市淳口镇农大村、浏阳市古港镇三口村、浏阳市普迹镇书院新村、宁乡市灰汤镇宁南村、宁乡市东湖塘镇陶家湾村、宁乡市巷子口镇金枫园村、宁乡市大成桥镇永盛村等9个村民委员会和宁乡市大成桥镇青泉社区、宁乡市坝塘镇坝塘社区、宁乡市双江口镇双福社区、宁乡市煤炭坝镇煤炭坝社区、长沙县开慧镇李家山社区等5个社区在市慈善总会申请成立“乡村振兴慈善基金”和“社区发展慈善基金”。

“乡村振兴基金”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开展扶贫济困、民生改善、乡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乡村文化建设、乡村人才培养、乡村社会治理等工作;“社区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社区开展文化建设、公益慈善事业、人才培养、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

长沙慈善总会设立乡村振兴慈善基金,首批14个村意向筹资420万元

“凡致力于推进乡村振兴的村民委员会和发展公益事业的社区均可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基金。”市慈善事务中心主任、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周胜规介绍,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可以发动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或干部群众等对基金进行捐赠,也可以联合市慈善总会开展网络募捐筹集资金。市慈善总会将为累计筹集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基金按20%的比例进行配捐激励,每支基金的配捐激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配捐资金注入基金账户,由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统筹使用。

来源:新湖南

作者:金慧 通讯员 刘潜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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