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长沙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17年-2021年)》(以下简称《白皮书》)。五年来,长沙检察机关共办理了知识产权案件454件。
《白皮书》梳理了2017年至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情况。在这期间,长沙市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履职以刑事检察为主,共起诉166件侵犯知识产权罪名的刑事案件。从起诉的罪名来看,由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组成的商标类犯罪占比达到了94.6%。
此外,近年来涉外商标案件逐步增多,办理难度逐步增大。2021年,起诉商标类犯罪67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15件,占比22.39%。在所有起诉的案件中,著作权类犯罪占比2.4%,商业秘密类犯罪占比3%,虽然目前占比不大,但是整体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20年-2021年,受理的侵犯商业秘密及侵犯著作权类审查逮捕案件便已达到7件。
此次发布的十二个典型案例是近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商标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该批案件在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证据采信以及对涉案民营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等方面均有较强的指导性意义。
长沙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亚红表示,下一步,长沙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司法改革,加强与法院、公安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完善司法协作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领域产品、生命健康产品、环境保护产品等侵权假冒行为,办理一批典型案件。
【十二个典型案例】
1.岳麓区检察院办理的某科技公司、刘某余等人假冒“中联重科”注册商标案(企业合规案件)
——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民营企业启动合规审查,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组织的监管力度,有效促进行业合规整改
2.湖北巴某公司、常州乐某公司、黄某某假冒“固克”注册商标案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帮助疫情期间民营企业走出困境
3.李某某、莫某某销售假冒“三一”“中联”注册商标液压油案
——依法保护先进机械制造企业注册商标权,加强与行政机关衔接,推动行业治理
4.洪某等人销售假冒“轻自由”注册商标代餐粉案
——严厉打击利用网红经济模式在网络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保护“网购”模式下的食品安全
5.湖南某商贸公司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原则,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
6.彭某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长康”“老干妈”注册商标标识案
——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远赴外省调取案件定性的关键性证据,主动上门倾听权利人诉求,完善案件证据链条,确保依法打击犯罪
7.于某某、杨某某侵犯湖南青果软件公司著作权案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整侦查思路,帮助节约鉴定费用,最大限度降低维权诉讼成本
8.杜某、朱某、徐某某等人侵犯湖南童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案
——严厉打击侵犯特殊教育领域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9.彭某某、张某某等人侵犯三一重工商业秘密案
——对多份鉴定意见进行法律分析,合理认定商业秘密侵权损失
10.张某等人侵犯远大科技集团公司商业秘密案
——通过法律分析破解商业秘密“非公知性”鉴定疑点,准确认定商业秘密的“密点”
11.宁乡某烘焙店侵犯“冰墩墩”作品专有权行政监督案
——奥运标志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相关侵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2.中南天使文化传媒公司诉Q书社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支持起诉案
——通过支持原告起诉,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链接】他偷拿“老东家”图纸成立公司获刑二年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盛磊 赵一声)商业秘密作为特殊的知识产权客体,具有巨大经济价值,因而总有人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铤而走险。今天,记者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例,嫌疑人蒋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蒋某某等人原本是三一集团下属某公司技术员工,其在离职前从老东家窃取了技术图纸,并依靠这些图纸成立了一家港口设备生产公司,生产集装箱正面吊运机、堆高机等“老东家”同类产品,这种严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三一集团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挫伤了企业创新动力。
最终,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两名同伙因犯罪情节较严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50万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通讯员 陈潇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