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实行水费减免是一项惠民政策。记者12月23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日前联合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困难群体水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长沙将把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水费减免范围,低保用户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月每户免收6立方米的标准减免水费,如用户实际用水量低于减免水量,余留量不可累积至下月使用。
“减轻困难群体水费负担,是政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水费减免对象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及长沙高新区范围内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用户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通知对困难群体水费减免实施的细则及流程进行了规定。免收水量的日期从至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办理注册之日计算,未办理之前的不计入减免。办理注册时须绑定结算水表,减免水量在绑定水表抄表水量中减免,未绑定的不予减免。
同时,注册结算水表为总表供水的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用户,由市供水公司根据该总表绑定的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用户人数进行统一减免,并按周期将减免清单提供至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总表内各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用户的水费减免。
通知明确,水费减免仅针对综合水价为2.88元/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部分,物业公司向用户加收的损耗费、二次供水加压分摊电费参照《关于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其他区县市参照执行。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