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4日从长沙市统计局获悉,2020年,长沙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754元,居中部省会城市第一位,全国省会城市前列。2016年至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0%,高于城镇居民0.3个百分点。2020年,长沙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2.5个百分点,表现出了较强的韧性。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长沙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保持较快增长态势,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享受型消费支出比重不断增加,耐用消费品呈现数量增加、功能升级态势。
2020年,长沙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27元,居中部省会城市第一位,同比增长5.8%,居中部省会城市第二位。2016至2020年长沙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8.9%,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个百分点。
生存型消费支出占比下降。2020年,长沙农村居民生存型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1.1%,较2015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为25.3%,恩格尔系数处于20%~30%富足区间内;居住类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0.4%,较2015年降低1个百分点。
服务享受型消费支出占比明显提升。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生活水平大幅提升,长沙农村居民对享受型的服务消费支出不断加大。2020年,教育文化娱乐、家用设备及用品等服务享受型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7%,较2015年提高3.6个百分点。
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持续增加。2020年长沙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冰箱、空调分别为125.2、107.7、171.9台,基本实现家电更新。汽车开始加速进入农村居民家庭,2020年长沙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汽车53.5辆,较2015年增长48.6%;厨卫电器更加普及,平均每百户拥有排油烟机、热水器68.1台、96.5台,分别较2015年增长54.1%、51.5%。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