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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疾控提醒:到药店买药,这些事项要注意

最近,官方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表明,多名确诊病例出现不适症状后自行去诊所和药店购买药物,导致疫情被延迟发现,造成严重后果。其实,如果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的可疑症状,应当及时赴发热门诊排查,而不应自行购药处理,自行处理既会延误病情又可能造成疫情传播。

那么,哪些是新冠肺炎的可疑症状?市民购买药品时需履行哪些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市民买药要注意哪些事项?11月8日,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哪些是新冠肺炎的可疑症状?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新冠肺炎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部分患者以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为首发症状,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同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明确,不得对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出售“四类药品”。“四类药品”包括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也可称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四类药品”的功能主治主要针对发热、咳嗽、乏力等,这些症状和新冠肺炎的症状相似。

市民购买药品时需履行哪些程序?

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到诊所或药店购药时要注意:佩戴口罩,进店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处方(有处方,药店将按照处方调剂;无处方药店可提供互联网医院服务,取得复诊电子处方);购买“四类药品”时,药店将购药人员和所购药品信息录入“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警戒系统”和药店购销存计算机系统。

赴药店购药要做好哪些防护?

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到诊所或药店买药也要做好个人防护。

比如,佩戴好口罩,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店后不要随意触摸店内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如台面、门把手等;与店内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好手部卫生,接触公共区域物品后及时用标准的七步洗手法,在流动水下使用肥皂、洗手液搓揉双手不少于20秒后冲洗干净,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杨云龙 周波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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