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出台实施意见 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制图 高原

如何提高学生劳动素养?11月2日,《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下发,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全面构建各年龄段循序渐进、各学段螺旋上升、体现新时代特征和湖南特点的劳动教育体系……

大中小学都将设劳动教育必修课

《实施意见》指出,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全面融入公共基础课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开设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也可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解读】 避免把劳动课程仅等同于上课

《实施意见》明确小学低年级、中高年级、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学段劳动教育培养目标,规范劳动教育必修课开设,强调以体力劳动为主,保证课外劳动时间,避免把劳动课程仅等同于上课的倾向。

中小学要夯实基础,打好爱劳动的底色。低年级应该注重劳动意识启蒙教育,中高年级则注重卫生、劳动习惯养成,同时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初中可增加劳动知识与技能,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普通高中注重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与创新实践。

职业院校要调整和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抓好职业技术教育的同时,强化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教育。

普通高校要通过劳动教育,引导学生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创造性劳动能力,树立正确就业观,培养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公共服务意识。

突出学校主导作用,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

《实施意见》指出,要突出学校主导作用,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足开好劳动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以体力劳动为主,课外劳动时间占劳动课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积极整合传统劳动和新型劳动教育内容,通过必修课程开设、学科(专业)渗透融合、课外校外活动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途径实施劳动教育。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应分级分类建立劳动教育清单制度,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

此外,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家长要帮助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

各级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协调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共同参与劳动教育资源开发,开放实践场所,为学生劳动实践提供条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参加志愿服务。

【解读】 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

《实施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一体统筹,强化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党委政府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综合实施。学校要突出主导作用,家庭要发挥基础作用,社会各方面要发挥支持作用,通过三方协作联动,形成工作互补,实现同频共振。

劳动素养评价是升学重要参考或依据

《实施意见》强调推进综合评价。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开展平时表现评价和学段综合评价,加强对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综合考评。鼓励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参与制定学生劳动清单和掌握生活技能情况的评价办法。

全面客观记录学生各阶段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有效。指导学生如实记录劳动教育活动情况,选择代表性的写实记录,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将学生劳动素养监测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评估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

【解读】

两大抓手,“三个纳入”

《实施意见》要求,劳动教育要坚持以实践锻炼为主,不能只是口头上喊劳动、课堂上讲劳动、网络上看劳动。为此,《实施意见》将监测评价和督导检查作为劳动教育落实生效、长远发展的两大抓手,推动“三个纳入”:将大中小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指标纳入劳动教育监测评价系统;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劳动教育职责、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劳动实践活动组织、教学指导等实施劳动教育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保障

保障经费,强化师资队伍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自有财力,以及通过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增加劳动教育投入,加快建设校内外劳动教育场所(基地),推进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拓展劳动实践场所。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因地因校制宜,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活动场所、实训基地。各有关部门应鼓励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加强合作交流,支持参与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且符合有关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申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遴选建设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实验校,打造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学校可以根据劳动教育需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

此外,各地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

实施

让劳动教育“动”起来、“活”起来、“亮”起来

下一步,我省将把劳动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来推进。在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结合自身实际把开设劳动课、设立劳动周、建立劳动清单等要求落实到位,让劳动教育“动”起来、“活”起来、“亮”起来的同时,健全劳动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将劳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各学段衔接一体的劳动教育长效机制,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协同实施机制,构建同频共振的育人新格局。还将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斯涵 黄京

编辑:吕周阳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