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最科学的措施。10月25日,记者从长沙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获悉,根据国家、省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长沙市已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
目前3至11岁人群获批使用的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分装)、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长沙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各区县(市)积极引导3至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6至11岁学生人群接种工作,原则上可在学校完成。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为接种工作提供场地和相关设施,精心做好人员组织,切实保障接种工作顺利进行。3至5岁儿童接种,原则上由托幼机构协同医疗卫生人员落实接种前宣传教育、沟通告知、摸底统计等工作后,将摸底情况报告所在区县(市)防控指挥部,再指定接种点开设“专场”,实行预约制,对3至5岁儿童开展疫苗接种。各区县(市)要全面摸底统计3至11岁非在园、在校人群情况,切实做好相关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组织动员工作。
各区县(市)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实施。一是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及知情同意措施,3至11岁人群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如受种者在近期需要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二是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措施,确保接种安全;三是规范做好接种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接种单位将严格按照“四有”(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确保受种者安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放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