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这次学习锻炼机会,回单位后一定对标对表、消化吸收,进一步提高本地巡察工作质量。”近日,正在长沙市委巡察办跟班锻炼的开福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孙斌彬如是说。这个学习锻炼的机会来自长沙《关于建立巡察系统干部跟班学习制度的通知》,市委巡察办采取以干代训、以会带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强化对区县(市)巡察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据悉,近年来,长沙市委巡察办积极构建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一盘棋”格局,加强对区县(市)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促进9个区县(市)巡察机构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落实落细政治巡察要求,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目前,长沙9个区县(市)已提前完成本地党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工作。
现场跟进督导
全流程全方位“把脉会诊”
“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质量有待提升……”近日,长沙市委巡察指导督导组走进雨花区指导督导,直指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原来,今年3月起,长沙市委巡察机构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办开展巡视指导督导的精神和要求,全面启动了对区县(市)党委巡察工作的现场指导督导。进驻前,组织指导督导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研究制定巡察工作问题清单,并向每人发放了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有关制度文件、资料模板。
指导督导组紧紧依靠区县(市)巡察机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政策咨询”“经验传导”“制度讲解”“工作会商”等职责,通过听取汇报、走访调研、培训授课等方式,对区县(市)党委巡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导。
“指导组反馈5方面16个问题客观精准,很有针对性,我们照单全收。”岳麓区委巡察办主任喻春晓表示,将主动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岳麓巡察工作提档升级。
“我们建立了对区县(市)巡察工作现场指导督导的常态化机制。”长沙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谦介绍,本轮指导督导共向3个区县(市)委巡察机构反馈问题51个,提出具体意见建议24条,推动健全完善巡察制度31项。同时对2个区县(市)党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发现有关问题12个、提出意见建议16条,进一步压实区县(市)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力推动市县巡察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均衡发展。
统筹搭建平台
在一线实战中“传帮带”
“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20个,重要问题线索6条,形成专题报告1份。”作为“以干代训”干部,浏阳市委巡察组副组长王卫民被授权担任长沙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这次“特别”的巡察经历让他受益匪浅。
据悉,近年来长沙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在推进市本级常规巡察的同时,持续探索“市委统筹、人员混编、双副组长”等组织模式,一体统筹部署市县力量开展提级交叉巡察。选派市委巡察机构四级调研员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组长,抽调区县(市)巡察机构业务骨干,采取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的方式进行培养,既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又提升了各地巡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实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组长,雷锋社区居民反映因审批时间长,管道燃气一直未开通。”“民生问题是大事,要迅速核实并督促解决。”一次组务会上,王卫民向从事8年巡察工作的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授权)陈平世汇报工作。随后,巡察组向街道和社区进行了反馈,将解决谢家湾小区居民用气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为小区接通燃气220余户。
近3年来,市委巡察办从区县(市)委巡察机构共计抽调22名巡察办主任或巡察组长开展“以干代训”。在巡察中有针对性地安排1名经验丰富的“导师”,按照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六个步骤,通过组务会、经验分享交流会、业务研讨会、临时党支部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全程业务辅导,传授市一级巡察工作经验办法,促进能力素质提高。
“谈话如何谈、报告怎么写、档案怎么归类,以干代训之后工作流程规范很多,专业水平也大大提高。”一名参加过市委巡察工作的区级巡察干部深有体会地说。
不仅要做好巡察工作,工作结束后还要把“火种”带回去带动和促进本地巡察工作的规范开展。据悉,十三届市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长沙通过抽调区县(市)巡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以干代训”培养巡察干部157名。
注重规范引领
在日常指导中助推“提质增效”
“审阅意见一针见血,帮助我们及时纠偏,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有效。”近日,拿到市委巡察办出具的书记专题会报备材料审阅指导意见后,芙蓉区委巡察办负责人很是惊喜。
据悉,为了督促区县(市)全面履行巡察工作政治责任,市委巡察办认真落实《区县(市)巡察工作报备制度》文件精神,创新建立报告资料审阅指导制度,要求各区县(市)党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15个工作日内报备相关材料,市委巡察办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提出指导意见,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巡察开展情况,一改过去“一报了之”的做法,防止巡察表面化、形式化。
“重点看听取汇报是否及时,党委书记点人点事是否具体明确,以及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精准发现问题等方面的情况。”长沙市委巡察办巡察指导处负责人介绍,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县(市)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当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长沙市委巡察办共向5个区县(市)下发5份书面审阅指导意见,反馈具体问题18条,意见建议15条,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项。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制度》很有创新性、实用性,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收到市委巡察办下发的区县(市)巡察工作特色制度汇编后,望城区委巡察办主任雍佳欣喜地说。
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巡察办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区县(市)巡察工作发展:通过制度汇编,形成了一套涵盖巡察业务、党建工作、岗位职责等3大类76项制度42个模板的制度体系,及时发给区县(市)参考借鉴;定期召开区县(市)巡察工作季度讲评会,总结指导各地巡察工作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重对后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助推全市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强对基层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区县(市)巡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委巡察办主任秦国良表示,市县巡察同频共振、协调推进,进一步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持续释放了巡察震慑威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据了解,长沙9个区县(市)已提前完成对区县(市)党委一届任期内的巡察全覆盖和村级党组织延伸巡察全覆盖,共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29925个,发现问题线索1968件,立案712人,党纪政务处分666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督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144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陈泉 陈善武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