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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率先在全省实行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我没买大病补充医保,还能报这么多,着实令人意外。”被告知还能再领一笔大病补充医保,患者雷新群出院后立即前往县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前不久,他收到了这笔2万多元的报销款,这是在普通医保报销之后,再进行的第二次报销。

今年初,家住长沙县泉塘街道的雷新群,因急性胰腺炎住院,前后花费医疗费用共计55万余元。此前,他通过医保已报销近30万元。

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长沙县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今年1月1日推出。

长沙县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保险一是普惠,该保险不限年龄、不限疾病,全县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均可免费参加;二是精准,该保险主要的保障范围是参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含经审批通过的特药费用),实现了与基本医保政策的有效衔接;三是适度,设置起付线3万元,按照“分段计算,累计补偿”的原则拟定补偿比例,补偿比例35%至45%,年度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人/年,城乡居民实际报销比例平均将提高5%至8%;四是便利,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办,承办保险公司一对一主动通知参保群众申领保险待遇,进一步优化申领流程和申领材料,报销服务更便利、及时。

该保险运行以来,已有200余人达到理赔标准,逐步享受该保险。目前,长沙县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额约为42万元,大病补充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达20万元,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最高额度42万元(特困全额兜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小雷 邢骁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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