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自5月28日起,全天禁止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长沙城区部分道路通行。
《通告》指出,机动车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行为。自5月28日起,长沙全天禁止车辆噪声超过88分贝的微型、小型客车在以下道路通行: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据了解,长沙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力度,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噪声超标的微型、小型客车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通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加装涡轮、改装排气管拆除消音器等非法改装车辆,除责令恢复原状,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外,还可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汽车改装企业的责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张琳介绍。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为薇 肖强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