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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聚焦规模强农、质量兴农、品牌富农,长沙派发惠农“大礼包”。 近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沙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28条具体措施,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农业规模发展、农业科技发展、农业品牌发展、农业融合发展、农业安全发展。

对新建或扩建生猪存栏5000头以上标准化养殖场,按新增产能300元/头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高标准智能温控钢架大棚,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对水稻生产面积400亩以上、双季稻率和优质稻率均在60%以上种植主体,给予3万元的年度生产补助……根据实施细则,长沙将全力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对达到一定生产规模、建设标准的农业设施派发资金补助。

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也是题中之义。对200亩以上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标准化基地施用有机肥,按实际施用量300元/吨给予种植主体年度补贴。同时,支持蔬菜100亩、水果200亩、茶叶20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创建市级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成功创建的种植主体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五年,长沙将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更加健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聚焦支持农业品牌发展,长沙将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五星级休闲农庄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聚焦支持农业融合发展,将对星级农庄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60万元、7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销售本地农产品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10万元的年度奖励;销售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万元。

预计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总数增至150家,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0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60家。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超过4000亿元,建成10个千亩以上设施化蔬菜产业园、100家年出栏生猪万头以上智能化生态环保养殖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刘帅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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